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多大岁数算高龄产妇

出处:本站整理日期:2023-02-27 16:33:09编辑:小宝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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年龄达到或超过35周岁即为高龄产妇。

医学上鉴定,35岁以上初产产妇为高龄产妇。如果你选择成为高龄产妇,就要比年轻妈妈更加细心地进行孕前准备和孕期检查。高龄产妇应注意均衡营养,维生素与矿物质的补充。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与规律地起居作息,戒烟戒酒,不熬夜。

缓和情绪反应与调适工作压力,在充分认知之下,避免太多无谓的错觉妄想,应以平常心来度过。改善工作环境,避开所有可能有危害的污染物质。按时接受孕前检查,或尽早接受初次产前检查。在怀孕前接受健康检查,看看是否有一些不好的症状等。

最佳生育年龄

医学研究和临床实践表明,最佳生育年龄为24到28岁,这一时期女性发育已完全成熟,卵子质量最好,盆内韧带和肌肉弹性最佳,子宫收缩力强。这个时期生育时,流产、早产、死胎、畸形和痴呆儿的发生率也最低。所以应该提醒年轻的准妈妈们,应对未来的生活做好规划,不能只关注于事业,而忽略了家庭,这也是防患于未然的意义所在。

高龄孕妇孕期应严格做各项常规检查及特殊的检查,一般于孕期12周和20周时做B超检查。以进一步确定怀孕日期及发现胚胎发育异常情况,同时也可发现多胞胎。

以上内容参考:

百度百科—高龄产妇

多少岁算高龄产妇?

三十岁不算高龄吧,我觉得三十五以后应该叫高龄产妇吧!你平时应该注意多运动!

70岁以上的退休人员享受高龄补助的具体规定是怎么的?

国家鼓励地方建立八十周岁以上低收入老年人高龄津贴制度;地方经济条件允许也可以为七十周岁以上老人发放高龄补贴,例如,南京七十周岁以上老人免费乘坐公交等。高龄津贴贯彻的是分配正义中的个人需要原则,而不是人人平等原则;老年人福利制度的实现为津贴,一般不能通过诸如发放免费理发券实现。

西方学者认为,正义是一张普洛透斯似的脸;所谓普洛透斯似的脸,是指一张多变的脸。社会主义学者将正义的范围限定为分配正义,正义不再“模糊”,我国的分配正义清晰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:

一方面,分配正义需遵循平等原则。多数人将分配正义的平等原则理解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,即,机会平等;分配正义平等原则,是指每个社会成员所享有的基本的社会权利与义务之间是相一致的,例如,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盈余身份的分配,以及宅基地的分配是现实的平等。

另一方面,分配正义需遵循差别原则。差别原则就是指每个社会成员得到自己应该得到的份额;“应该得到的份额”,是指按照每个社会成员的贡献进行分配,例如,按劳分配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按交易额分配;再如,社会成员由于身份不同,工资报酬也不同等。

最后一个方面,分配正义需遵循个人需求的原则。按照差别原则分配可能导致下列结果:第一,某些人背景,或者天赋优势,社会财富高度集中在该群体;第二,某些人的社会地位,或者先天缺陷,无法获得维持其作为人的价值与尊严的物质和东西。个人需求的原则即为满足该群体作为人的必然的客观的个人需求。

多数人可能认为目前的养老制度符合分配政策;我国的养老制度事实上仅遵循了差别原则,而没有体现个人需求的原则。例如,公职人员的养老与普通职工养老待遇相别较多,与农民养老待遇可以评价为差别巨大;再如,国家调整养老金仍以原养老待遇的基数同比例调整等。

就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而言,养老金的调整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增长和物价上涨情况,同比例调整不符合个人需求原则。例如,物价上涨指数为5%,假设调整的标准也为原养老待遇基数的5%;基本养老金的正常调整机制可能使诸如普通工人、农村的养老生产差距更大。

就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而言,社会成员缴费的个人费用有限(个人缴纳部分仅占工资的8%),且我国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不足,政府有补贴的责任。社会成员年老前收入的差距已通过差别原则实现;倘若以社会成员年老前所缴纳工资的8%,维持养老差别待遇可能不符合分配正义。养老并轨制度的实现符合分配正义,即,同样不工作的老年人仅能在基本养老金内调整。

《老年人权益保障法》第三十三条规定了老年人福利制度,但老年人社会福利制度的实现也需要符合分配正义。本法第三十三条含义的文义解释可能需要做如下分析:

本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为概括性规定,体现的分配正义为平等原则。平等原则可以理解为普惠制,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均同等享有,例如,南京栖霞联盟村为70岁以上老人发放免费理发券等。

本法第三十三条第二款为“爱不逾期”的体现,我国人均寿命目前可能还没有达到八十周岁。该条款体现的分配正义为差别原则,高龄津贴的前提为八十周岁以上的低收入老年人,而不是普惠制;例如,国家公职人员、公办学校老师退休后可能不宜享受高龄津贴。

本法第三十三条第三款所遵循的分配正义为差别原则,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老年人为国家作了贡献。社会需要注意的是,《人口与计划生育法》对生育政策作了调整,并有溯及力;从此意义上理解,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扶助制度也可以解释为分配正义中的平等原则。

本法第三十三条第四款所遵循的分配正义为差别原则,且应当理解为特殊群体设计,即,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将未承包的集体所有的部分土地、山林、水面、滩涂等作为养老基地,收益供老年人养老。

就南京栖霞联盟村为70岁以上老人发放免费理发券事件而言,既可以理解为本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普惠制,也可以理解为本条第四款的差别原则;老年人的津贴应当通过货币形式体现。例如,其他城市为八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免费乘坐公交等;通过免费理发券体现可能有商业因素,但村委会能为老年人发放免费理发券,从总体上评价应当理解为“有比没有好”。

35岁的妈妈生三胎是否算高龄产妇?

从医学角度看,女性最理想的生育年龄是25~30岁,这段时期也正是生理与心理都已成熟的时期。年龄在35岁以上第一次妊娠的产妇或受孕是34以上的产妇在医学上可称为高龄产妇。对于怀孕生孩子来讲,女性的年龄是一个很重要的因素。35岁以后的女人,自然怀孕的能力会很明显地呈现下降趋势,不仅仅是怀孕的能力下降,出生缺陷的发生率也会明显上升。到了40岁以后,女性自然怀孕的能力会出现断崖式的下跌,出生缺陷的发生率是大幅度的上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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